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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开庭意味着什么

时间:2024-04-25 06:58:08 浏览量:40293

在看守所开庭是不是要判

在看守所开庭意味着什么?

孙律经历过两种刑事案件在看守所开庭的情况:

第一种:被告人、法官、公诉人、律师均在看守所审判法庭内开庭。看守所内设审判法庭。该案在看守所开庭的原因是被告人患有糖尿病,需要在庭审的过程中注射胰岛素,看守所配备医务工作者和药物。

第二种:被告人在看守所“开庭”,法官、律师在法院的审判法庭开庭,公诉人在检察院办公区“开庭”,三个地方运用远程同步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该案是认罪认罚的案件。

第一种情况需要看守所内设审判法庭,因为不是每个看守所都具有这一条件。第二种情况是要看守所及司法机关有这样的远程视频硬件和制度软件。远程庭审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法官的时间等,当前主要是针对认罪认罚、二审无太大争议的案件,未来有可能更大范围地推广。

当前绝大部分庭审都是在法院进行的。

就刑事案件而言,题目问“在看守所开庭意味着什么”,其实很难作出准确答复,因为在看守所开庭,有时真的只是法院的安排,意味不了什么。如第一种情况的案例,一审的时候在看守所的审判法庭开庭,二审又被安排在法院的法庭开庭,医生在法院给当事人注射胰岛素。

无论是哪里开庭,地点不一样,庭审程序和工作也还是一样的。

可以在看守所开庭吗?

犯罪情节较轻的不可以在看守所开庭。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所以看守所不能作为开庭使用的地方。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哪些案件情况可以在看守所开庭?

您好,理论上民事案件可以在看守所开庭。

如果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无法传唤当事人到庭的,因为该当事人因为刑事案件被羁押,只有刑事办案单位的具体承办人才有权把人提出来,而民事案件的法官没有这个权力,再加上民事案件也有审理期限,如果在审理期限内当事人一直被看守所羁押,就只能到看守所开庭。有些看守所可能会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而为法院设立专门的民事审判场所,有些只能是借用看守所的房间作为临时法庭审理。

其实,法庭的核心不是地点,而是人和程序。只要审判组织、人员、程序合法,理论上在任何地点,比如广场、学校的教室、村委会的大院、网络上等地都可以设立法庭。设立法庭必备的包括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国徽、审判席和其他相应的席位。

下面是相关的法条,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需要巡回依法公开审理的,应当选择适当的场所进行。

第九条:审判法庭和其他公开进行案件审理活动的场所,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庭布置的要求悬挂国徽,设置审判席和其他相应的席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巡回审理案件,有固定审判场所的,庭审活动应当在该固定审判场所进行尚无固定审判场所的,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适当的场所。

对于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罪犯,在看守所是何种心情等待开庭审理判决?

谢邀。

首先指正一下。1 批准逮捕的是检察院,公安机关只是提供申请逮捕的证据,供词等材料。2 批准逮捕以后,在押人员还会经历多次提审,由检察院提起诉讼,最后才是判决。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可能会被取保候审或者撤诉,这里重点说一下从批准逮捕到接到判决后的心理路程

说新人吧,老是进看守所的惯犯已经是无所谓了,对每一个流程都非常熟悉,也就不存在什么奢望了,该干嘛干嘛,淡定的很

在看守所的日子是很难熬的,每天固定的人,固定的作息时间,固定的生活内容。时间长了就会浑浑噩噩,漫无目的,整个人非常萎靡。到了后面,就算是被提审,也会觉得有点小兴奋,毕竟可以见到不同的人。

批准逮捕以后,就是等起诉,一般流程是被批准逮捕以后的两个多月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会接到检察院送达的起诉书。昆山砍人案是因为关注度太高,各个部门全力配合才有的结果,若放在平时,5天时间连取证阶段都还没走完。

接到起诉书以后,心理上相对于来说就比较放松了,心理就关心判多少,怎么判。情节轻微的也就盼着早点判决完,服刑完毕出去,或者等着取保候审。情节严重的指望着判决下来了早点去监狱,因为监狱的生活相对于看守所来说还是好过点。

好吧,就说这么多啦,道听途说的写出来满足哈大家的好奇心,有不对的地方还望大家可以多多指正,祝大家中秋快乐

取保候审,开庭后还要坐牢吗?

谢谢邀请!

取保候审,开庭后还要坐牢吗?郭广吉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看,取保候审与实刑判决没有必然联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跟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情形。

从法律规定看,两者的适用仅在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情形下有重合,对于取保候审的其他三种情形,缓刑均不能适用。

二、分析缓刑的可能性,要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理由

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或者是第(二)种情形里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情况,那判处缓刑的几率就十分大,也就是说不用坐牢的可能性很大。

但,万事都没有绝对。我办理过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极其喜欢枪支,就从网上购买了三支仿真枪,挂在他家里的客厅墙壁上。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经鉴定,三支仿真枪中有一支不符合枪支特征,不被视为枪支。侦查阶段因为其主观恶性小,为其申请并办理了取保候审措施。到法院审理时,他自认为判处缓刑万无一失,就自己到庭受审,结果被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没有适用缓刑。这也算大意失荆州吧。

进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吗?

进入看守所意味着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公安将在这段时间展开侦察,固定犯罪证据。最迟30天内报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罪行成立批准逮捕,(二)罪行轻微不予批捕,(三)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当然如果是第三种情况,也不要高兴的太早,往往公安会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继读侦察,寻找犯罪证据,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检察院作出第三种决定后,被公安变更罪名报送上一级检察院起诉被判缓刑。转入正题,检察院批捕后,根据证据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分几种情况,(一)罪行成立,起诉(二)罪行轻微不起诉,(三)证据不足,不起诉,打回公安补充侦察(四)不构成犯罪不起诉,也叫绝对不起诉,这种情况占比极低。可以参照检察院无罪不诉率。最后由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最后宣判,可是法院无罪判决率,也是极低的。所以一旦被关进看守所,想要不被判刑是很难的,最好的结果就是缓刑或者有罪免处,不被判刑是极低概率事件。当然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不服再审还可以申诉,但是改变判决很难。

法院开庭在看守所开了正常吗?而且没有通知家里?

法院可以在看守所开庭的,也不一定要通知家属,因为家属在判决生效前是不允许进看守所见面的,要了解情况只能请律师会见。所以没通知是正常的,通知了也去不了,看守所不让家属进的。

为什么开庭要去看守所?

看守所在押人员走法院审判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看守所开庭,一般而言属于案情清楚、证据确凿,定罪量刑较轻的案件,至于涉嫌罪名,并不统一。

欠银行20多万,律师说因为本人没出庭,判10年有期徒刑,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根据”不告不理”的刑事诉讼原则,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不得对任何人定罪处以刑罚!》

”欠二十万,判十年有期徒刑”?只有二百五的法盲歪律师才会开这种黄腔。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丶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公诉丶人民法院才能经审理对刑事被告人定罪处以刑罚。

请问:欠款在我国刑法中是什么罪名?

请问:本案公安机关又以什么罪名立案侦查欠款者?

请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吗?

又请问: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刑事公诉吗?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刑事公诉,法院判谁的刑?……

这法盲歪律师丶开黄腔!

当事人欠银行二十万元,既然银行仅仅以民事违约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那么,当事人以民事被告的身份拒绝到法庭,依法只能承担不利的缺席民事判决后果。一旦法院的缺席民事判决生效,银行有权申请对其强制执行,如果该欠款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则构成”拒执罪”,在这种情况下,欠款者则可能坐班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